首页 > 资讯 博客日记

新罗区农业局、环保局联合拆除牛蛙及红虫养殖场

24-01-24资讯围观182

简介   为加强全区流域水环境保护,巩固近年来环境整治工作成果,保护绿水青山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 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

  为加强全区流域水环境保护,巩固近年来环境整治工作成果,保护绿水青山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 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土地法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》、《养殖质量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》和《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》和其他相关规定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场要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行退役、关闭、拆除、重新养殖。超过期限的,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关闭、拆除。

  随着广东潮汕、福建漳州污染治理和严厉打击牛蛙养殖,牛蛙养殖已向新罗区转移。 近年来,新罗区牛蛙养殖总量快速增长。 养殖产生的污水、死蛙尸体等污染物,严重污染了水环境和周边生态环境。

  近日,新罗区农业局、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前往石中镇板溪村、三坑村等地,对牛蛙养殖污染情况进行排查。 据了解,牛蛙属于外来入侵物种,养殖场破坏耕地、不遵守养殖相关规定。 政策规定,新罗区政府决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,在全区开展牛蛙养殖专项整治工作。 2017年9月20日起,全区严禁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牛蛙养殖场。 现有所有牛蛙养殖场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拆除关闭,不得再进行养殖。 各乡镇街道已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,加强巡查,防止反弹,确保辖区无牛蛙养殖。

Tags:

本站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