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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鲁木齐3名男子轻信他人珍稀陆龟当宠物喂养被公诉
24-01-27资讯围观140次
简介 乌鲁木齐三名男子信任他人,饲养并出售珍稀乌龟作为宠物。 近日,三人均因涉嫌非法收购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被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。 90后年轻人张
乌鲁木齐三名男子信任他人,饲养并出售珍稀乌龟作为宠物。 近日,三人均因涉嫌非法收购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被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。
90后年轻人张丽是一名乌龟爱好者,关注了一些买卖乌龟的商家和直播账号。 2019年10月,张莉看到有商家直播出售“苏卡达陆龟”,声称是人工养殖,有证明(实际上只能用于养殖和观赏,不能买卖)。 看着这只乌龟图案很漂亮,张丽花了720元买了一只(后来鉴定为胫脊龟)。
早在2018年11月,张丽还从一家贴吧以48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红腿龟。 但他得知没有养殖证是违法的,所以他一直想转手卖掉。
随后,张莉在鹿桂微信群中发布了出售信息。 群里的王刚也很感动,加了张莉为微信好友。 今年1月,两人以750元的价格完成交易。
王刚也是一名乌龟爱好者,在交通部门担任安全检查员。 2018年,王刚的一位同事卖掉了自己的房子,并表示自己没有地方养“辐射龟”(鉴定为辐射龟),于是就在王刚那里饲养了这只乌龟。 2019年1月,王刚通过微信认识了李斌,并以600元的价格从李斌那里买了一只赫尔曼陆龟(一个多月后就死了)。
经专业部门鉴定,桡骨龟价值5000元,红腿龟价值2500元,赫尔曼陆龟价值2500元,胫脊龟价值2500元。 上述四种陆龟均被列入2017年1月2日生效的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附录中。
经公安部门调查,三人得知其饲养、交易的乌龟均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。 两年前,李斌还曾到林业部门询问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事宜。 虽然没能得到,但他还是铤而走险。 。
张丽、王刚、李斌明知上述乌龟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但仍非法收购、出售。 其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。
今年8月,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对三名涉嫌非法收购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嫌疑人,依法向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负责检察官介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,非法猎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,构成犯罪。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 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 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或没收财产。
她告诉记者,几乎每年都有像张莉等人一样的几位年轻人因买卖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作为宠物而被判刑。
许多人相信,如果没有伤害,就不会有犯罪。 事实上,只要购买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,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,只要没有经过林业行政部门的批准手续,就是犯罪,即使是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。野生动物是人工饲养的,也是受法律保护的,法律规定没有规定最低数量。 买一个就是犯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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